《关于在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中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19-08-14 浏览次数:6069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加快改革创新,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水平,打造“安徽建造”品牌,建设建筑业强省,我厅印发了《关于在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中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工程建设标准员作为工程建设活动中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对标准水平提升更为关键。
2011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发布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明确提出设置标准员岗位。2014年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人事司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4〕21号)将我省列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省市之一。我省制定了《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并发布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员职业标准》,将我省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拓展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监督管理部门,并组织开展考核认定工作,目前我省标准员队伍已达8000人。
201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明确提出要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提升企业特别是设计、施工这2类数量众多,又在工程建设中起到中坚作用的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水平,我厅组织制定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提出了《意见》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强化标准意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发挥标准化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为重点,以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为着力点,推进设计、施工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设计、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系和标准实施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建筑设计、施工骨干企业(甲级、一级及以上)应基本建成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省工程建设标准员队伍超过10000人。其他设计、施工企业2023年达到上述目标。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了建立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健全企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员的岗位设置、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化能力4项主要任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示范引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考核评估四项措施。同时提出其他类企业也可参照意见开展标准员制度实施工作。(信息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