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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 管理2018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0 浏览次数:2434

  为贯彻落实2018 年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精神,今年建筑业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促进新型建筑业与建材业融合发展。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加快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增速不低于去年水平,力争两项增速位居全国前列。认真筹备2108 年内地与香港建筑论坛,加快促进我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业与建材业融合,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相关标准规范体系、质量安全监管和验收制度等配套政策。

  (二)推进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的方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电子招投标和远程网上异地评标。修改完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6 版)等标准文本,推行工程招标项目将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作为信用分值应用于招标环节。加大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与监督,完善专家库建设。积极推行信用机制,强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强对治欠保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与省人社厅联合在全省全面推进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建立完善我省实

名制管理的建设及验收标准,规范实名制管理,督促企业按月支付工资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抓好“四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制、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维权信息公示牌制)等制度的落实。加大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欠薪违法行为引起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限制其招投标等行为。

 (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保证金,探索建设工程担保、保险制度试点。推动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和企业资质审批承诺制,探索建筑业企业“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适合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探索研究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标准,推行工程总承包和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施工许可流程和申报资料,合理压缩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

  二、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制度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平台数据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和公开机制,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主

体“黑名单”制度。完善全省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等建筑企业和相关人员诚信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形成建筑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促进新型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按照“宽进严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完善全省建筑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制定专项方案,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资质资格申报弄虚作假、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保证金,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以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为重点,推行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一)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 号)《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和《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 号)等文件精神。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理念,加大

宣贯力度,开展质量教育培训。认真抓好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在建项目承诺书签订率100%,新竣工项目设置永久责任标牌率100%、质量信息档案归档存档率100%。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工作,制定《贵州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积极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质量监管。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老楼危楼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开展建材(钢筋、混凝土等)

质量专项整治和“质量月”等活动;开展省级优质主体结构工程竞赛活动和省黄果树杯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开展市(州)、县(区)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和样板引路工作等。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完善构建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工程质量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施督查、考核、约谈机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严格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四不两直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人员从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职业资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招投标等方面依法实施限制和禁入。

  (二)切实强化安全准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企业、人员安全审批等准入,切实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环节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把好源头关,推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大力推进安全试点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3 个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开展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大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按照住建部统一标准,完善贵州的监管平台,完善事故报送系统,推进将安全监督、监督检查、远程视频监控、安全诚信等纳入平台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和规范性。

  (五)不断夯实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对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调研和考核,及时向省政府汇报调研情况。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对业人员(农民工、工匠)开展安全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宣传七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修订安全(含现场)标准化考评办法,推动以项目为重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队伍、专家库等应急能力建设。

  (六)是继续抓好其他安全相关工作。按职责抓好建筑行业职业健康预防、工地扬尘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地消防、食品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为人民服务本领。加强党支部建设,把党建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大服务群众工作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反映强烈问题。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调研的广度、深度,提升调研质量,及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增强抵御和纠正不正之风能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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