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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中商中鼎控股 集团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7-10-16 浏览次数:2397

10月12日,我局与红花岗区人民政府、中商中鼎控股集团签署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游劲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灿,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有绪,我局总裁黄宏保、副总裁李维胜,中商中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瑞军、总经理张伟,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城投公司、区国投公司、区法制办、区金融办负责人等均参加了签约仪式。


游劲松书记在致辞中说,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既体现了中国城投集团第四工程局立足红花岗区、辐射遵义,助力一方发展的优势,真正实现了优势互补,又体现了中商中鼎控股集团在资本运作、政策研究、公司重组改造等方面优势。红花岗区是遵义市的中心城区,也是遵义会议会址所在地,各类资源丰富、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强、体制机制运转灵活,此次通过与中国城投集团第四工程局、中商中鼎控股集团深化合作,将进一步盘活金融资源,壮大资产规模,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协议,三方将共同致力于将红花岗区全力打造成“现代山水园林都市区、生态文明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着力建设“六个红花岗”(开放红花岗、绿色红花岗、平安红花岗、健康红花岗、活力红花岗、智慧红花岗),朝着基本现代化新征程迈进。


三方约定将深化合作,推进资源共融、实现优势互补,有效服务区域协作与对外发展,共促多方共赢良好局面。(企业文化部/徐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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