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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剑副厅长赴马鞍山市调研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21 浏览次数:2306

12月1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曹剑带领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筑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同志赴马鞍山市调研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省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同志参加此次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马鞍山市住建委详细汇报了工程质量保险工作试点情况、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情况,保险机构及部分参保企业分别就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发言。曹剑对马鞍山市积极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实行工程质量保险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推进工程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工作目的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培育和发展工程保险市场,有效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

曹剑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工程质量保险对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积极利用承担全国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契机,科学制定安徽试点方案,一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保什么”、“保多久”、“谁投保”、“怎么赔”等问题。二是要坚持做好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明确工程项目是商品的理念,确保工程项目这类大宗商品在工程设计生命周期内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既要做到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又要负得起责;建立保费保障机制,将保费纳入工程造价。三是要坚持以工作质量保险促进建筑业优化升级改革发展。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创新政府质量监管,探索将工程质量保险第三方风控和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机融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风险管理制度,走出一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工程质量提升的新路子。

曹剑强调,安徽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省,要把推进工程质量保险作为三年工程质量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工作协调,积极稳步推进。2018年,要在政府投资工程、工程总承包工程和装配式建筑中推开,不断探索完善,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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